土地合同 - 誰擁有房子?
十一月30th,2010
十一月30th,2010
在我的上一篇文章中,我解釋了賣空以及它如何使買賣雙方受益。 由於當前的經濟狀況,許多人的信用評分很差。 假設您有一段時間沒有工作並且拖欠賬單。 您現在可以重新開始工作,並履行您每月的所有義務。 事情正在找你! 但是,您的信用評分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反映這一點。
不幸的是,您可能會被告知您沒有資格獲得抵押貸款。 首先,在您做任何其他事情之前,請先諮詢 Grandview Lending。 我們有多種抵押貸款選擇,其中一種可能是最合適的。
對於那些沒有資格的人來說,另一種選擇是土地合同。 您將按計劃每月向擁有該財產的所有權(擁有所有權)的賣方付款。 只要你還有餘額,他就會這樣做。 房子一付清,賣家就會給你房契。
您可以選擇通過每月支付更多或一次性支付比合同要求的時間更早地還清餘額。 有些規定了買方通過傳統抵押取得所有權的預定日期。 這有利於讓您有幾年時間將您的信用恢復到需要的水平。
購買土地合同房屋的一個主要優勢是您不必支付大筆首付款。 也有缺點,最大的缺點是賣家經常收取更高的費用,因為你不需要支付大筆首付,而且他知道你沒有很多其他選擇。
我熟悉一對夫婦,他們通過土地合同賣掉了房子,不需要首付,買家基本上只是接手了付款。 在五年結束時,如合同所述,買方通過傳統抵押貸款以預定價格購買了房屋。 賣家已搬出城外,房子賣不出去,不想繼續支付兩套房款。 買家在幾年前申請破產,因此無法通過傳統抵押貸款購買。 這是雙贏,因為雙方都受益。
在您進行任何購買或任何協議之前,請與合格、經驗豐富的抵押貸款專家討論您的所有選擇。